多,也是一
今天的經文我們太熟了。身體、肢體、手、眼、腳、頭,從主日學就聽過:教會像一個身體,大家要合一。
在台神有位老師提醒過我:當我們對一段經文熟到「還沒讀,就已經讀完了」,這段經文就不再被我們讀,我們也不可能再被它「讀」。所以今天邀請大家,把這段經文重新讀慢一點,一邊想:保羅到底在回答什麼問題?
二、保羅在回答什麼?
第一章12節,哥林多人說「我是屬保羅」「我是屬亞波羅」「我是屬磯法的」。在那個看重榮辱、講「面子」的社會裡,這不是表達喜好,而是劃界線:我的圈子跟你們無關,我的名聲不要被你們拖累。希臘文的句型甚至強調「只屬某人,不屬任何其他人」。
而且每一派都覺得自己是在替神把關、清理門戶——我們才是真正的教會。保羅反對的不是「人有不同」,而是你把自己的「不一樣」當成整個身體。所以他一開頭就說:基督「是他們的主,也是我們的主」(1:2)。主不只是我這個小圈子的主,也是那些我看不順眼的人的主。
讀十二章要記得:保羅不是在對一群「不想合一」的人說話,而是對一群每一派都覺得自己已經很合一的人說話。這是不是很像我們?
12節末尾說「基督也是這樣」而不是「教會也是這樣」。這身體是基督的,不是我們組織起來的。13節「受洗」「共享」都是被動:不是我們決定加入,是我們被放進去,而且猶太人、希臘人、為奴的、自主的,是帶著差異被放進去。合一是什麼?是我沒有選擇一群跟我像的人,而是被放進一個我沒選的身體裡。
19節:「假如全都是一個肢體,身體在哪裡呢?」就算「屬保羅的」自成一國,你們裡面仍然有不同的人。只要是身體,裡面就有「多」。我們常以為合一就是把聲音變成一種——「大家都像我就好了」。保羅說,你以為得到了合一,其實失去了身體。「多」不是合一的障礙,而是身體存在的條件,且是神親手安排的(18節)。
四、頭不能對腳說「我用不著你」
當時用身體比喻社會很常見,但方向都一樣:肢體要聽頭的,底層順服上層。頭最尊貴,腳最不體面。保羅卻反過來,讓最尊貴的頭開口,再告訴它:你沒有資格說「我用不著你」;神反而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(21-24節)。保羅把榮辱的階級整個倒過來。
26節「一個肢體受苦,所有肢體一同受苦」,我們常讀成合一的美好結果。但換個角度想:在那麼重面子的社會,如果你的榮辱跟別人綁在一起,你會想切開—「我是屬保羅的,跟他們無關」。所以這節講的是合一的代價:他受苦,你不能說那是他的事;他得光榮,你也不能酸他。「多,也是一」的「也」,是要付代價的。
五、各自都是肢體
27節原文直譯是「肢體,出於一個肢體」。「一」裡面本來就有「多」,「多」是從「一」裡長出來的。使徒行傳十章,彼得以為福音的身體就是猶太人,結果聖靈降在哥尼流全家身上——那一天,身體多了一個彼得從沒想過的肢體。所以,沒有一個宗派、堂會、語言、世代,可以把基督的身體定義完。祂會一直放進我們沒想過的肢體。
六、結語:擘開的餅
手之所以是手,是因為它在「手–眼–腳–頭」的關係裡;連字號拿掉,手就只是一塊肉。我們也是「你–他–她–那個跟你不一樣的人」裡的你。
神學家 David Tracy 提出「相異中的相似」(similarity-in-difference):他既反對一元的霸權,也反對相異到無法溝通的相對主義。彼此的「相異」是根本、不可消除的,但透過共同的生命經驗與對「經典」的解讀,仍能激發出彼此共鳴的「相似」。相似與相異不是對立,而是被一個連字號緊緊相連。真正的合一不是把大家變成複製品,而是在承認各不相同的同時,因著同一位聖靈、同一個洗、同一個主,經歷那跨越界線的相似。
加拉太書五章13節「用愛心互相服侍」,原文是「通過愛,成為彼此的奴隸」——基督給的自由,最高的展現是甘心走向那個跟我不同的鄰舍。
最後一個畫面:聖餐。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。」沒有教會會在擘餅之後,請大家把餅拼回去。餅會一直被擘開分下去,卻仍是一個餅,好讓更多肢體從肢體長出來。「餅只是一個,我們雖然人多,仍是一體」(10:17)。合一,就是讓徹底不同的我們,因著基督,成為一。